淄博市持续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,通过试点去标识化评审、建立政府采购诚信评价体系、推行代理机构业绩公示等措施,提升政府采购透明度和满意度,全力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。在山东省政府采购工作会议上,淄博市财政局分享了近年来在政府采购制度改革中的实践经验。
一是试点开展去标识化评审,更好应对围标串标问题。淄博市探索在公开招标的货物和服务项目中开展去标识化评审,要求投标供应商将商务标和技术标分开提交,评审委员会对技术标进行去标识化评审,以避免泄露供应商身份信息,减少人为干扰。截至目前,淄博市已累计开展422个去标识化评审项目,涉及采购金额17.23亿元。
二是探索建立政府采购诚信评价体系。针对采购人、代理机构、评审专家、供应商分别制定规范性评价指标体系,整理出台240项信用标准,实现信用评价标准化。发挥政府采购参与各方互相监督机制,政府采购参加人发现其他主体存在不规范行为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,财政部门依法处理并公开结果,形成“发现、记录、函告、反馈、处理、公示”的闭环管理机制。截至目前,已对31名评审专家和10家代理机构的不规范行为进行了处理和公示。
三是推动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规范化、专业化、品牌化发展。自2022年起淄博市实施代理机构业绩公示制度,定期公开包括办公条件、人员配置、荣誉与处罚等19项信息,帮助采购人择优选择代理机构。截至目前,已对280家代理机构进行了执业信息公示。